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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I市投控集团应急知识科普 ——畅通生命通道
  发布日期:2024-06-17
      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

      火灾发生时,你会如何逃生?从楼梯逃生、走安全出口、在窗边求救?如果这些通道全都被堵等待你的会是什么……

      店铺、厂房、医院、商场等地,人员密集、疏散困难,发生火灾时,如果逃生通道不畅,消防通道堵塞,就会增加救援难度,甚至让被困者失去逃生避险的机会,导致群死群伤的惨剧,以下案例为我们敲响警钟:

典型案例01
      2023年11月20日18时25分许,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龙潭路5号的无锡天天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过火面积约51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392.97万元。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是:天天润公司未及时组织库房内四层车间员工疏散撤离,加之室外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被锁闭,导致7名员工遇难。
典型案例02
      2013年6月3日,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主厂房内逃生通道复杂且南部主通道西侧安全出口和二车间西侧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被锁闭,火灾发生时人员无法及时逃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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